为有效消除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隐患,有力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佳木斯市食药监管局按照“食安龙江百日行动”的统一部署,以“春运”场所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经营场所卫生、过期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春运”场所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
截止1月19日,共检查客运站点6个,检查食品销售经营单位462家、餐饮服务单位546家、小作坊30户、批发市场2家、农贸市场3家,并对11个乡镇、14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新开业的经营者未及时申办证照;个别经营者证照过期;食品原料未按标准要求摆放、储存;个别肉类经营者没有检疫票据;部分食品品种索证索票不全;个别食品包装上无保质期、无配料说明、无生产厂家;有些散装食品没有标签、生产日期;部分食品销售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或健康证已经过期等。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并进一步跟踪督导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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