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元宵节期间食品安全,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近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元宵食品专项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抽样检验共对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呼兰、阿城、尚志、延寿等8个区、县、(市)27个大型连锁超市、商场、批发市场、专卖店等经营的26个品牌元宵、汤圆依法抽检100批次,委托法定的检验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对重金属、致病菌、违法添加和品质指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5个批次汤圆的馅含量不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从总体上看,本次抽验的元宵和汤圆未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将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依法采取核查处置措施,责令经营者将不合格食品下架,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市局将加大对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并继续有针对性对不合格食品进行跟踪监测,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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