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哈办发〔2016〕43号)精神,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制发通知,要求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节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是结合“食安龙江百日行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接待宾馆、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需要冷链维护的乳制品、酒类、水产品、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批发企业及零售药店等场所监管。
二是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经营,保障质量安全。要以旅游景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为
重点区域,着力加强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应急职守和安全管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保持畅通,网上举报专栏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对群众举报要及时组织力量认真核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是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节日腐败”。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实施意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责令纪检监察部门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绝不姑息,一律严查快处,严防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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